石河子大学关于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 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

发稿时间:2018-10-08浏览次数:1169

各学院、机关各部门:

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》(新教高〔201714号)、《关于印发<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石大校发〔2017157号)文件精神,学校将安排相关部门、各学院依据审核评估范围,分别撰写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。为做好学校、学院自评报告撰写工作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要求

1.学校自评报告

学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须按照《石河子大学本科审核性教学评估自评报告基本框架》(具体内容见附件一),由责任单位总体负责,指定专门撰写人员,按照学校基本要求、撰写内容、撰写要求,组织相关单位完成本单位负责要素相关内容的撰写工作。

2.学院自评报告

各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按照《教学单位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格式参考模板》(具体内容见附件二),由学院完成相关内容的撰写工作。

二、撰写原则

1.坚持实事求是原则。以数据为依据、以事实来说明,对取得的成绩不作假,不夸大,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,不隐瞒。

2.把握内涵要求原则。深刻理解并把握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、重点要求、考察重点和核心教育教学理念。

3.重在以评促建原则。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,确定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,对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要准确、具体、深入,所提改进措施要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。

三、撰写内容

学校、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框架撰写,严格按照项目不可少、要素不能丢、要点可综合的原则,逐个项目、要素、要点内涵撰写自评报告,框架内每个三级标题(如:1.2.1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及确定依据)必须严格按照建议撰写内容进行撰写,撰写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:

1.本项内容开展实际现状(包含相关规划、计划、会议、管理制度、相关活动及实施措施)

2.本项目涉及要素的实际效果;

3.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;

4.本项目建设改进对策。

四、撰写要求

1.认真学习研究 《审核评估范围项目及要素释义》(该文本电子版上传至学校OA系统中)、《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》等相关文件要求,深刻理解审核评估范围中各项目、要素、要点内涵,紧密围绕要素内涵中明确的内容进行撰写。《石河子大学本科审核性教学评估自评报告基本框架》中,学校评估办公室列举了个别相关内容的要点,请各单位参考。

2.自评报告的撰写须理念到位、事实支撑、优势找准、问题写透。问题与改进措施部分要求占自评报告的三分之一。各牵头单位负责的自评报告,总字数不少于10000字;各学院负责的自评报告,总字数控制在20000字以内。

3.自评报告需系统总结近五年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经验与成效,涉及到的体现年度变化情况的比较分析类数据,可列201491日以来的数据表格。图书、经费、教学科研成果、仪器设备总值等数据应按照自然年统计,其他教学数据按学年统计。

4.自评报告内容应遵循实证性原则,撰写时应穿插核心数据图表并进行分析,数据图表可自行设计。报告内容要与支撑材料、教学档案统计数据、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等材料保持一致并相互印证。

5.学校将在28日至10日,收集各学院、机关各部门、直(附)属单位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相关项目撰写初稿、教育部111个引导性问题解答材料初稿、了解审核评估支撑材料准备情况。

6.各项目组自评报告定稿于2018226日前发至电子邮箱291427393@qq.com,纸质版交石河子大学审核评估办公室

五、排版格式要求

1.标题:黑体小二加粗居中,单倍行距。

2.一级标题:黑体小三顶左,单倍行距。

3.二级标题:黑体四号顶左,单倍行距。

4.三级标题:黑体小四顶左,单倍行距。

5.段落文字:宋体小四,两端对齐书写,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。行距20磅。

6.表格:表名置于表格上方,宋体五号居中,表格内文字为宋体,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。

7.图:图名置于图的下方,宋体五号居中,单倍行距。

附件:1.石河子大学本科审核性教学评估自评报告基本框架

2.教学单位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格式参考模板


石河子大学评估办公室

20181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