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各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——定位与目标专项汇报答辩的通知

发稿时间:2018-10-08浏览次数:681

各学院:

根据审核评估工作安排,学校将对各学院自评报告中定位与目标部分进行专项检查与指导,请各学院于921日之前提交现有自评报告中定位与目标部分(电子版)至左晓燕老师的邮箱852234707@qq.com

请各学院依据学校自评报告修改学院自评报告中的定位与目标部分,并于108日进行答辩,现将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

2018108

二、地点

行政楼第五会议室

三、主持人

马春晖副校长

四、参加人员

校领导,校审核评估专家组成员,各学院院领导及审核评估工作组成员,校评估办公室工作人员。

五、具体说明和要求

1.答辩内容:自评报告中的定位与目标部分

2.答辩人:由各学院主要领导汇报

3.时间安排:汇报时间8分钟,专家提问10分钟。

4.请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室签到。  

六、各学院答辩时间安排


各学院汇报答辩安排表

序号

学院

汇报答辩时间

1

师范学院

10810:00-10:20

2

政法学院

10810:20-10:40

3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10810:40-11:00

4

体育学院

10811:00-11:20

5

文学艺术学院

10811:20-11:40

6

外国语学院

10811:40-12:00

7

理学院

10812:00-12:20

8

生命科学学院

10812:20-12:40

9

化学化工学院

10812:40-13:00

10

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

10813:00-13:20

11

机械电气工程学院

10813:20-13:40

12

水利建筑工程学院

10816:00-16:20

13

食品学院

10816:20-16:40

14

农学院

10816:40-17:00

15

动物科技学院

10817:00-17:20

16

医学院

10817:40-18:00

17

药学院

10818:00-18:20

18

经济与管理学院/商学院

10818:20-18:50

注:

经济与管理学院、商学院依次汇报,汇报完毕后学校统一进行反馈。

石河子大学评估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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